第一三二章:把对手变成合伙人-《儒商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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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李婉在阳州房地产营销策划方面广为人知,何远之前有想过,要把自己那些商住楼的营销广告、推广促销交给新世纪广告公司来运作,只是还未来得及跟他们具体接触。

    “李总今天大驾光临,真是让人惊喜。”何远跟李婉招呼道。

    “我今天是借林总的光,才有机会到何总这里开开眼界的。”李婉笑道。

    林强把要跟李婉公司合作的计划一说出来,何远醒悟过来。这正符合他的心思,不禁暗暗在心里对林强多了份欣赏,这家伙昨天跟李婉还是竞争对手,今天能把别人忽悠过来跟自己合作,还真不简单。

    而且,听林强介绍完全盘的合作计划,精明的何远马便意识到,林强的这个计划相当的诱人,当即便表示自己也要具体的参与进来。

    何远主动要求参与进来,对林强和李婉来说绝对是一大利好,最起码可以极大的降低了风险,且在合作条款还可以进行适当的调整。

    大家都是行动派的人,马便进行了充分的讨论,决定联合成立一个新公司,经营范围包括楼盘的整体家装、包装策划、营销推广和代理销售。三家按所占股份共同筹措资金五百万,潮牌公司作为发起人,占公司40%的股份,而何远和李婉各占30%股份,潮牌公司主要负责楼盘家装和整体策划,李婉他们负责广告推广,而何远自然要提供楼盘出来了。

    李婉跟市工商局里的人相熟,申办公司的事宜由她具体负责了。大家在讨论新公司的取名时,都觉得潮牌这个名字不错,为了便于跟林强原有的公司区分开,大家决定取名为“阳州市新潮牌置业有限公司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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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《儒商》正在线写作,很希望能看到大家的评论和建议。等更的朋友可以先阅读《时光启示录》,了解林强早期的成长经历。多谢大家!

     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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